张家口市民用无人机协会是市政府批准成立的该行业唯团体机构。协会的主要职责是:
一.开展民用无人机调查研究;建立自律标准和管理机制,推进民用无人机诚信建设;建设民用无人机公共服务平台,创办期刊和网站,开展咨询服务,组织技术、管理等业务培训;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行业发展需要举办相关活动等。
1.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做好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等飞行物的禁飞工作。是协会当前的重要工作之一。
2.无人机是一个特殊行业,对社会经济都有很大的影响,特别是反恐维稳、社会治安等方方面面。“黑飞”负面影响巨大。
3.张家口市无人机协会会员、理事单位等在自觉执行国家的“无人机实名登记”,“无人机飞行备案”法律法规是典范。
4.协会会员、协会理事单位,有责任也有义务配合执行,积极宣传,让广大群众以及无人机爱好者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做好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等飞行物的禁飞工作。
5.因现场勘察、施工作业、航空拍摄等工作需要,确需在上述区域飞行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,有规定需提前申报批准的,须按规定获得批准后开展作业。